我們反對購買國際三、四流的武器,只要我們加入美國聯邦,就等於使用全球最先進的武器保護台灣安全!
台灣加入美國聯邦的法源及好處
一、《美國台灣關係法》是美國的國內法。
二、《聯合國憲章》第一條第二項及《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盟約》第一條第一項皆規定「任何國家地區人民,享有以自決決定政治地位並自由從事其經濟、社會與文化發展的權利」。
三、美國實施「募兵制」,台灣年輕人不必浪費青春「服兵役」。
四、在中國的「台商」變美商,中國專制政權不敢任意欺侮美商。
五、美國護照暢行國際(大多免簽證)。
六、從次殖民地人民升格為美國人。